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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玩具厂老板假冒“假面骑士”获刑

来源:发布日期:2024-03-28

引言

《假面骑士系列》主角“假面骑士”是长青IP,并随之衍生出多种周边产品。然而,有些爱好者未经授权擅自开模,生产骑士角色周边产品并贩卖获利,走上违法犯罪道路。日前,奉贤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宣某、斯某、刘某提起公诉,法院依法判处宣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,均宣告缓刑,各并处罚金。

家住奉贤的王先生在浏览某二手交易网站时,看中一款《假面骑士圣刃》中的骑士武器——“暗黑剑月暗”,且价格不菲。他以为是二手转让,便下单购买。收到快递后发现,实物无商标,与正品尺寸有差异,且质量较差。王先生觉得买到了假货,于是将此“线索”投诉到官方产品公司。经调查发现,王先生买到的玩具剑确系仿品,权利人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经过侦查,公安机关突击该团伙位于浙江省义乌市的生产工厂,现场查获并扣押仿品玩具——完整版的“王剑”368件、无电版的“王剑”45件,“无铭剑”80件及电脑主机箱2台。

“我们自己本身也是爱好者,觉得官方正品的尺寸太小,大家都希望能出一把1:1的‘王剑’,圈中这样的呼声也越来越高,我们索性自己‘研制’。”到案后的宣某等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圈子里有位资深漫迷,擅长设计各种建模图纸,宣某看到他用3D打印技术打印出了“王剑”的模型,经协商后宣某以6000元价格买来了图纸。之后,宣某找人修改“王剑”建模图纸,并开模投产,进行组装。此外,他们还新增“语音功能”,截取了剧集中假面骑士的语音片段,实现声光特效。较之正品,两者在颜色和贴花等细节方面也有微调。

“研发”需要大量资金,宣某找来朋友斯某“投资”,合伙经营这项“事业”。两人在浙江省某地租借场地作为工作室,宣某负责产品研发、洽谈加工厂、制定销售方案等,斯某负责财务及其他事务管理,招募刘某等人担任销售及客服。宣某称,他曾给“假面骑士”版权中国代理公司发过邮件,想咨询并洽谈该产品的授权事宜,但一直未得到回复,他从未取得授权。

经查,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,犯罪嫌疑人宣某伙同斯某、刘某等人以盈利为目的,未经权利人公司许可,以《假面骑士圣刃》《假面骑士Build》中角色使用的武器、道具等美术作品为原型,仿制、生产玩具“王剑”“无铭剑”,并通过网店销售,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。

经鉴定,涉案“王剑”“无铭剑”与权利人公司的美术作品“暗黑剑月暗”“无铭剑虚无”实质性相似,构成复制关系。宣某、斯某、刘某被判处上述刑罚。团伙中另有俞某、顾某担任销售,因情节较轻,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不起诉处理,相关线索移送行政机关,其违法行为正在调查核实中。

▎来源:文汇报 作者:单颖文 孙晓光 配图:受访者提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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