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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大利亚发布新玩具安全标准

来源:发布日期:2024-03-06

引言


澳大利亚政府于2023年9月4日发布了新的《消费品(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)安全标准2023》。这一重要更新取代了自2003年12月起实施的《消费品安全标准:36个月及以下儿童玩具(2003年消费者保护公告第14号)》。


过渡期及遵从指引


为了促进平稳过渡,并为供应商提供适应新法规的时间,政府已将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3月4日。在此阶段,供应商可以灵活地遵守2003年安全标准或更新的2023年安全标准。


合规选项


在过渡期间,供应商可以选择遵守以下任何安全标准:


  • 被废除的安全标准

  • 澳大利亚/新西兰标准和电动玩具标准

  • 欧洲标准和电动玩具标准

  • 国际标准和电动玩具标准

  • 美国标准和电动玩具标准


过渡后要求


2025年3月4日之后,消费品(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)安全标准2023将成为强制性要求。此外,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安全标准之一的要求:


  • 澳大利亚标准 AS/NZS ISO 8124.1:2023 玩具安全-第1 部分:与机械和物理性能相关的安全方面;

  • 国际(ISO)标准IS0 8124-1:2022 玩具安全-第1 部分:与机械和物理性能相关的安全方面;

  • 欧洲(EN)标准 EN 71-1:2014+A1:2018:玩具安全-第1部分:机械和物理性能;

  • 美国(ASTM)标准ASTM F963-17 玩具安全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。


范围和例外


新标准适用于所有为36个月以下儿童设计的玩具,但有特殊例外。这些例外情况包括:


  • 气球;

  • 玻璃球;

  • 磁带和光盘;

  • 书;

  • 书写材料(包括蜡笔、粉笔、铅笔和钢笔);

  • 油漆、画笔和其他绘画工具;

  • 建模材料(包括粘土、橡皮泥和橡皮泥);

  • 轴距不少于640毫米的自行车;

  • 家庭和公共游乐场设备;

  • 全部或部分未经组装供成年人在供应后组装的货物,如货物按照指示组装,则组装后的货物将符合第2部的规定;

  • 浮选的玩具;

  • 奶嘴;

  • 完全由多孔材料制成的玩具(含绒球的玩具除外);

  • 由闭孔聚乙烯、醋酸乙烯或类似材料制成的玩具,其标签上有“泡沫片可能破裂,造成窒息危险,不适合三岁以下儿童使用”的警告字样。


▍来源:摩尔资讯/中外玩具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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